2021-10-21
2021年前三季度(1月1日至9月30日,下同),WTO的164个成员中共有80个WTO成员提交了2967件TBT通报*,其中包括1861件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新通报、1069件补遗和勘误通报、37件修订通报。提交通报数量位列前10位的成员依次是:乌干达、巴西、美国、肯尼亚、坦桑尼亚、卢旺达、中国、以色列、欧盟、埃及(详见表1)。
表1 2021年前三季度TBT通报数量前10位的成员列表
2021年前三季度的TBT通报数量前十国家/地区中,发展中国家为主体。乌干达(排名第1)、巴西(排名第2)提交的TBT通报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加,分别上升95.3%和48.8%;而肯尼亚(排名第4)、埃及(排名第10)提交的TBT通报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则有不同幅度下降,分别为37.9%和21.1%;美国(排名第3)和欧盟(排名第9)仍是提交TBT通报数最多的发达国家/地区,数量与去年同期相当。
在与我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38个国家/地区中*,2021年前三季度共有49个国家/地区提交了1653件TBT通报,同比增加28.7%,占WTO成员总通报数的55.7%。其中,提交TBT通报较多的“一带一路”国家有乌干达、肯尼亚、坦桑尼亚、卢旺达和埃及等。巴基斯坦前三季度提交了61件TBT通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且全部在本年第一季度(1月1日-3月31日)提交;相对于去年同期并没提交任何通报的情况,科特迪瓦前三季度共提交了35件TBT通报(详见图1)。
图1 2021、2020年前三季度部分“一带一路”国家通报数比对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前三季度共提交了374件TBT通报,同比上升27.2%。其中韩国提交的TBT通报数较多(68件),占RCEP成员国提交总量的18.2%;泰国、日本前三季度在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上也比较活跃,提交的TBT通报数分别为56件和42件;部分成员国如新加坡、新西兰、马来西亚等提交的通报较少;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本年度前三季度并未提交TBT通报(详见图2)。
图2 2021、2020年前三季度RCEP成员国通报数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