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30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获悉,根据辽宁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鞍山市工商局消保分局于去年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鞍山市流通领域的秋冬服装类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有4批次不合格。
据悉,鞍山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在此次秋冬服装质量监督抽查中,共抽取服装商品20批次,有16批次合格,另有4批次不合格。其中,标称生产单位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商标贝兹卡洛牌的1批次BC女连帽轻薄羽绒服的充绒量项目不合格,标称该公司同商标的另1批次BC-女纽扣款呢外套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另有2批次服装的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分别是标称生产单位瑞安市米迦勒服装厂,商标SSERDOTION的1批次莱卡净色圆领女套装和标称生产单位优依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商标训狼的1批次休闲户外冲锋衣。
据分析,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维护方法图形符号及顺序不符,安全类别标准代号不符,耐久性标签维护方法图形符号及顺序不符,合格证与耐久性标签维护方法、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年代号不一致,耐久性标签无号型等方面。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标注的纤维含量和检测结果超出了规定的允差,充绒量项目不合格表现为充绒不足。
鞍山市工商部门表示,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工商机关将按照程序对上述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