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企业须关注:欧盟将全面限制全氟辛酸

2017-7-3

2017年6月1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17/1000,新增REACH法规附件XVII第68项关于全氟辛酸(PFOA)的限制条款,正式将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纳入REACH法规限制清单。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此次REACH新增的具体内容

根据(EU) 2017/1000,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对全氟辛酸(PFOA)的限制规定:1、自2020年7月4日起,该物质本身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2、自2020年7月4日起,当PFOA及其盐类物质含量≥25ppb或者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多项的总量≥1000ppb时,以下用途不得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a、作为另一种物质的组成成分;b、混合物;c、物品。

部分产品实施日期将延后,包含以下几种:1、 自2022年7月4日起实施:a、用于制造半导体的设备;b、乳胶印刷油墨。2、自2023年7月4日起实施:a、用于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的纺织品;b、用于医用纺织品、水处理过滤、生产过程和污水处理的膜;c、等离子体纳米涂层。3、自2032年7月4日起实施: 93/42/EEC指令范围内除植入性医疗装置以外的医疗器械。

PFOA和PFOS的危害

PFOS是全氟辛磺酸的简称,2006年已被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限制使用,于2008年6月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PFOS作为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合物,因其同时具备拒水据油和拒污的特性,已被生产了半个世纪之久,广泛应用于油墨、涂料、表面处理剂等产品中,涉及纺织业、造纸业、皮革业、五金业、电子电器业等多个行业。

PFOS和PFOA的持久性极强,是最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而且具有生物累积性,水生食物链生物对PFOS和PFOA有较强的富积作用,水中的PFOS和PFOA通过水生生物的富积作用和食物链向包括人类在内的高微生物转移。

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PFOS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被认为是一类具有全身多器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而PFOA在近年也被认定有着与PFOS大致上相似的危害性,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和不可逆转的影响。美国EPA提出的自主削减计划,已于2015年减少PFOA100%的排放量。欧盟紧随其后,此次新增REACH法案对PFOA的限制,规定该物质自2020年7月4日起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

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衍生物被广泛用于各种消费品领域,常用于纺织品防水涂层和服装、纺织品和地毯的防污涂层等产品表面处理,涉及国内企业众多。检验检疫提醒相关出口企业,欧盟REACH法规等新规更新频繁,必须及时掌握欧盟贸易壁垒动态并采取对应措施:一是积极研究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开发PFOA的替换品,以减少PFOA的实际应用;二是对于出口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检测把关,确保产品符合市场要求,防范后续风险,避免在2020年后产品质量仍旧达不到欧盟新规而蒙受经济损失。(孙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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